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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1/8/31 8:44:10
- 来自: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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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等人为还赌债,假冒“黑社会”,邮寄敲诈信勒索财物。昨天,张某因涉嫌敲诈罪在海淀法院受审。 检方指控,张某和3名同伙上网发现房山区“周老八”恶势力团伙的资料,假冒该团伙的在逃人员敲诈。敲诈信中恐吓,向收件人“暂借”现金8000元,并称“已对你本人和家庭情况了如指掌……如发现报警者,死路一条”。 信件制作完后,他们沿途往邮筒里塞,共投递了大约2000封信。数日之后,他们的账户只收到800元钱。很多事主报警,警方随即将他们抓获。检方认为,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,而且张某系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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