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朋友唆使下17岁少女成了抢劫同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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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1/9/3 9:54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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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人认为,18周岁是划分未成年与成年人的分水岭,在18周岁之前,犯下的错误都可以被原谅,不需要负法律责任。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只要年满14周岁,就将被视为限制刑事责任人。
8月31日,小文、小英、阿凯、阿俊(以上均为化名)4人因涉嫌抢劫被临海警方逮捕,其中3人未满18周岁。
“我们都没到18周岁,犯了法也没事”
8月10日,临海市看守所审讯室。
“警察叔叔,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去啊?”17岁女孩小文看着铁栅前的民警,焦急地询问。看民警没有回答,旁边另一个同龄的女孩小英补充道:“我们都快闷死了。”
“不就是一部手机嘛,大不了还给他就是了!”
“警察叔叔,我们自己会解决的,放心好了!”
女孩的“天真”令人哭笑不得。小文还淡定地转身安慰小英:“别怕,我们都没到18周岁,犯了法也没事。”
朋友唆使下,17岁少女成了抢劫同伙
8月9日晚上9点,临海大田街道某奶茶店。
阿亮约了小文去喝奶茶。小文和阿亮并不相熟,只是通过朋友认识而已,于是便喊上了好朋友小英一起。三人一边喝奶茶,一边闲坐着聊天,阿亮还不停地摆弄着手上新买的iphone4手机。这时,阿俊跟阿凯走进了店里,一眼瞥见了阿亮的手机。两个人一阵嘀咕,便招手把小文叫到一边。
阿俊是小文一个小姐妹的男朋友,时常一起出去玩,两人混得很熟。他悄悄对小文说:“你把那个小子带到大田中学后面山脚下,事成之后分你点好处。”说完便同阿凯一起转身离去。
虽然不太清楚什么事,但小文隐隐有些会意。回到座位上,小文偷偷告知小英这事,两人便对小亮说,店里太吵,想找个人少清净的地方。阿亮正是求之不得,于是便跟着两个女孩到了附近一所中学后面,在山脚下的小路上瞎逛。
当晚11点,17岁的阿亮走在幽静的山脚小路上,身旁跟着两个女孩,难掩心中的兴奋:“她们这么晚了还约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,难道是对我有意思?”
正胡思乱想着,小文和小英突然说要上厕所,让阿亮在原地等着,便转身走开了。阿亮看着黑漆漆的四周,感觉气氛有些不对劲,这时忽然背后有一个尖尖的东西顶住了他的腰。
“别动,把你的手机交出来,敢回头就捅死你!”
阿亮怕受到伤害,就把新买的iphone4掏出来,对方一把夺走,一会就不见了踪影。
年满14周岁,是限制刑事责任人
过了许久,阿亮感觉对方已经走远了,回头看看空荡荡的四周,才想起同来的两个女孩。可左等右等,也没见那两个女孩回来,他怕出事,赶紧跑到派出所报警。
阿亮跟民警叙述了事情经过,细心的民警感觉非常不对劲:为什么已近半夜,两个女孩反而主动约阿亮去偏僻的山脚下?为什么刚好在她们上厕所的时候,劫犯就出现了?为什么阿亮在山脚等了许久,却不见她们回来?
小文和小英很快被控制。之后,在民警的询问下,两名女孩挡不住压力,先后交代了作案的同伙阿凯和阿俊。
办案民警马上查实了阿凯和阿俊的身份,原来阿凯的年纪最大,今年22岁,曾因盗窃被判刑,而阿俊则只有17岁。
8月10日晚,阿凯和阿俊被抓获。
在接受审讯时,小文和小英一直在互相“打气”:“我们都没到18周岁,犯了法也没事。”她们还不知道,自己已经年满14周岁,是限制刑事责任人,将以抢劫罪被起诉。
  
  • 幽灵泪
  • 发表于:2011/9/3 15:02:26
  • 来自: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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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小小龟
  • 发表于:2011/9/3 15:03:02
  • 来自: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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